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课程调整
4月27日(星期六)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星期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5月4日(星期六)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所有课程停上,不需补课。
请相关任课教师将因此落下的教学内容在后续教学中予以补充,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计划学时数。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安全稳定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