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学院动态

我院教师的校标作品被确定为新校标并公布启用

2016年11月29日 00:00  点击:[]


11月29日,由我院广告学教研室刘妮老师设计的校标作品被确定为学校的新校标,并予以公布、启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形象标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自2015年11月起,我校开始向全体师生公开征集新校标,共征集到170多件校标设计稿件。经过层层选拔,师生网络投票和校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选出7件作品。随后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刘妮老师的作品入选,并于近日公布启用。

附:校标图案和释义

点击查看原图

释义:

1.基本图形是两只手。手代表创造、实践、应用,符合我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定位。手又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之意,诠释了“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同时,两只向心的手象征着团结协作,寓意泉城学院凝聚各方力量,共谋学校发展。

2.表现形式上,手的形状是济南大学标校标的变形,意味着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和办学母体学校的内在联系。中间的红色手指是两只手的共有部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统一整体。

3.颜色上直接采用济南大学校标的三原色。

4.书浪形式,即代表书,又代表浪花。以学习知识为基础和依托,烘托我校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动手实践能力;浪花代表了学院在蓬莱海滨城市的地理位置。

5.2005,是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创建年份。

上一条:新闻传媒学院《今日蓬莱》报社招聘宣讲会顺利举办 下一条:我院举行应聘教师试讲活动